各系书记、辅导员:
为了更好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培养一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在2011级新生中选拔一批心理委员。
一、选拔班级心理委员要求如下:
1. 心理委员应对心理学感兴趣,有爱心,愿意帮助同学;
2. 心理委员应有责任心;
3. 每个班级原则上选拔1名心理委员,可由其他班级委员兼任,心理委员纳入班干部职位中,参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选评;
4.心理委员应积极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系两级心理辅导员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协助班长增强班级凝聚力、引导班级学风、协助班干部处理同学矛盾等;
2.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初步掌握一些心理健康知识;
3.及时发现班级中可能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并报给心理健康中心,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助人自助工作;
4.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了使班级心理委员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选拔出来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系统培训。
请各系将选拔出的班级心理委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9月29日前通过OA发送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瑞霞。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